2011年6月19日

順序

我和 B 在 munch 上遇過三次,不過十幾個人吃飯的場合很難說到什麼話。聰明、幽默又愛挖苦人的傢伙。我對他的印象不能說不好,不過也就這樣。

在我十天的出差的前兩天,B 和我終於有些小交集。我們開始交換 e-mail。從無關緊要的小事開始。第六天,第 22 封信上我投降了。那天客戶硬留了我們12小時,我卻只想著 B。回到飯店一個人倒在床上,即時通訊軟體捎來他的訊息。

他說:call me Sir.
我沒回話。
他說:call me Sir.
我說:我現在說的話,下次我們再遇到,你就可以對我為所欲為了。
他說:你知道就算你現在不說,下次再遇到,我還是可以對你為所欲為吧。所以問題是,你能不能在沒有看到我本人的時候臣服於我。

我出差回來的隔天,帶著 12 小時的時差。B 來找我吃中飯。first date。他輕輕的吻我,把我帶進屋裡,然後跩住我的頭髮。命令我脫掉我的牛仔褲。然後 B 給了我一個小禮物。非常的痛。

後來我們去吃午飯。談工作的事情、聊接下來有什麼電影可以看。臉上手上還殘留著他的雄性原始生物的味道。

隔天他說,that's not the normal order.
我說:but that's the right order for us.

如果順序不是這樣,我和 B,命運再怎麼交錯也不會碰在一起。我們是不同世界的人,靠著我們共有的,不同於這個世界的部份連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