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9日

出軌和Poly

最近酪梨壽司的花心男自白引起一陣討論。我想說的在那邊大概太有爭議性,所以躲到自己的角落寫。

我和B交往前,我表明我是monogamy(一夫一妻制),當時B有個不算認真的交往對象,他很乾脆地就分手了。他說,雖然他不相信monogamy,不過他願意配合我。

其實我懂B所謂的「不相信monogamy」: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滿足另一個人。例如我不能陪B大聊NFL,他也沒辦法陪我罵台灣選舉。兩個人再契合,也總會有一些小縫隙。所以我們各自保有自己的朋友,B不會管我跟誰去逛街咬耳朵,我也不在意他跟誰去哪個pub看球賽。

在這個圈子裡,更多是遵行polygamy的人。性對他們來講,只是一種活動,和一起出門逛街喝啤酒一樣。不過就算是poly,出軌都是不被容許的。多重性伴侶要怎麼定義出軌?這就要看出軌的本質:欺騙。在英文裡,出軌叫做cheating。問題不是睡了誰,而是騙了誰、說了什麼謊。穩定的poly關係通常有很多規矩,最普遍的一條是,和別人出去約會或是發生性行為前,得先告知有關的人。正是因為poly關係複雜,所以誠實和溝通更是重要。

看了太多花心男的理直氣壯,難免徬徨起來。我昨晚很迷惘地問B,假設花心男隱瞞得很好,他女友雖不知情但跟他在一起很開心,那旁人又有什麼好置喙的呢?B說,如果他在性事上說謊,那他也會在其他事情上說謊。這是人格的問題。

花心男說,「祝打著『我們需要完美無暇的愛情』的旗幟的人好運,這世界沒那麼我也好」。我沒有天真到成天夢想一個白馬王子,只是要求自己愛的人要人格健全。這不應該是那麼難的事情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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